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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兹茶坊 : 2.2.5 鸠兹茶坊 > E业主社区 > 镜湖区 > (S)世茂滨江花园 > [原创]世茂滨江,业主签字即违约 将本文章推荐给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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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思丽
楼市大家谈 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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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世茂滨江,业主签字即违约 (http://whbbs.house365.com)

世茂滨江花园,地处滨江大道,芜湖目前居住的顶极标志,由芜湖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品,住宅预售均价 7345 元/m2,住宅实际成交均价住6953 元/m2。

居住在这样一个出自中国顶级企业、上市公司世茂集团开发出的楼盘项目中的业主,应当享受到的是尊贵的待遇和一流的服务品质,然而,当我今天第一次看到芜湖世茂滨江花园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我真替这些业主们难过,你们知道吗,在你们签下这份合同的第一天,就已经跳进了为你们挖好的合同陷井之中,在你们签字的那一刻起,你们就很可能已经开始违约,而未来的两年中,你们所购买的房屋随时面临被收回的可能!

让我们一起来解读世茂滨江花园的购房合同吧,但愿本地其它企业不要模仿,也勿跟风,否则,买方会造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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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莱思丽 最后编辑于 02-27-2008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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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上直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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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看杂志喜欢倒着看,看合同也如此,喜欢先看补充协议,再看合同正文。也请大家将就我一回,跟我一起从补充协议看起。

一、付款,业主掏钱不算,世茂收到才算。
合同附件三,补充协议第二条第一款:买受人一次性支付房款,实际付款日以出卖人收到房款或出卖人收款银行过户日为准。

什么意思,明白吗?购房人签了合同去付款了,交给银行,银行给个回单,在其它楼盘都可表示购房人房款已付,但在世茂滨江花园不行,必须以芜湖世茂房地产收款银行收到这笔款才算。也就是说,购房人交款之后,款项在银行间周转的时间,视为购房人未付款的时间。

唉,不就天把两天的功夫吗,有必要计较吗?有!因为该补充协议环环相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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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合同看上去怪怪的。
能不能给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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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是个泡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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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真有中国特色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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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合同签定之日之时,业主已经违约。
附件三补充协议第三条第一款约定:依本条约定,本合同签署当日为买受人应付款之日;贷款银行按约发放贷款的,出卖人收到房款,或按揭银行收到买受人提交的完备贷款资料的日期为买受人的实际付款日。

什么意思明白吗?购房人签合同,在当天必须让芜湖世茂房地产收到你的钱,因为签合同的当天是应付款日,如果你是通过转帐,对不起,当天到不了您就违约了。
如果是以贷款方式购房的,当天的一切材料必须全部被银行接收,稍有延误,对不起,你违约了。

怎么样,芜湖其它楼盘的付款方式相比之下要可爱多了吧。没事,世茂滨江的业主,咱有钱,不在乎一两天!好,您再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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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此协议,你违约了吧?两年内房子指不定是谁的呢。
附件三补充协议第三条第5款: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出卖人有权选择是否向买受人催告,且有权在买受人逾期付款30日后两年内行使单方面解除权。

先得弄明白了,这个逾期付款,指的是该补充协议中规定的逾期付款,可不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逾期付款。只要达上30天,在这两年之内,芜湖世茂房地产可是有单方面解除权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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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世茂业主,一切皆可临时。
附件三补充协议第五条:出卖人取得政府部门的单体《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即视为该商品房已具备交付使用的全部条件。

什么?咱买三千多一平的房子还知道要个竣工综合验收,否则开发商还得赔上咱若干大洋,堂堂世茂的业主,33层楼的房子,临时水临时电就可以交房了?33层楼,超高层啊,普通高层还得民用电双回路呢,临时用电一拉闸,让业主跑步上下?赶情好,生命在于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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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几条就已经赶这样写了,那可能合同其他的地方猫腻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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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发商方便的时候维修”
春晚好看吗?小品搞笑吗?别笑,世茂的业主们,轮到你们自己,估计谁也笑不出来了。
附件三补充协议第七条第3款:买受人在保修期内书面要求出卖人对保修范围内的房屋或装修质量问题进行维修的,出卖人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后合理期限内免费维修或提供维修方案,若买受人未书面通知,或在出卖人安排的维修时限内自行委托他人维修,则维修费用及造成的损失概由买受人承担。

怎么样,比小品还要过份吧。小品只敢写在缝里,这可是白纸黑字放在你眼前的啊!“合理期限内”,什么是合理期限,谁来定合理期限?若是你要求维修,人蔡小姐回答了:“开发商认为现在时间不合理。”
再说了,你得书面提出要求,否则产生的费用造成的损失自己担。
如果开发商一直认为时间不合理,您家漏水的地方您得任它漏着,您家漏电的地方您得任它漏着,您家......不能动,否则维修费用及造成的损失概由您自个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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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管造成什么样的房子,业主必须要买单。
附件三补充协议第七条第7款:房屋交付时,买受人认为房屋或装修存在质量问题,应按合同约定方式处理,但不应影响买受人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对房屋验收交接义务。

什么意思知道吗?房子造好后,不管存在什么质量问题,你业主认也得认,不认也视同你认了。可以在开发商认为合理的时候予以维修,但是房子得照收不误,违约金你别想要,只有你违约,没有人家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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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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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隆地咚,吓死人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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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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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哪,买房这么复杂,措辞比得上外交辞令了。我过几天也要和华强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了,真担心会遇到什么陷阱。莱丝丽姐姐能提供一些建议吗?有和华强签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吗?能否上传一份?(有个人隐私的部分可以处理)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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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思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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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隔壁家漏水你来赔。
附件三补充协议第十条:因相邻房屋发生渗漏等质量问题进行检修,需要买受人配合时,买受人应无条件配合,因买受人拒绝或拖延配合导致的损失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相邻关系,只要不是你造成的,就算是上到法院,也只能以双方协商为准。这开发商可比法院狠啊,邻居家漏水,如果要上你家查,不管你家装没装,一律只能无条件配合,稍有延误,责任、损失你买单。“明明是你房屋质量问题,凭啥让我买单?”谁让你签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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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落溪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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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个孩哦,吓死人!!
不过没关系,那的业主有的是钱,大不了换房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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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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