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_winson
默默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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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踢球,除了擦伤了屁股,其实骨头也受震不少,所以当屁股表皮恢复时,我正常走路还是有点辛苦,于是在不用顾虑别人关注时我干脆“顺其自然”了,屁股晃动的幅度稍大。现在当然就不用了。
与兰的交往,是慢热的。彼此都是读书时间较长的人,而且至少就我而言算上了年纪了,于是相处时双方说话都不多,能意会就不言明,有时候我们认为不用说话时就可以看看书听听音乐。这种恋爱方式也许不合大多数人的口味,但至少在那段时间确实颇适合我。我白天工作往往要见许多人、说很多话,如果见女友时不用说太多话反而可以休整一下了。很感谢兰愿意如此陪伴我度过那么长的日子,尽管现在我们已经分手了。
兰真的和我有不少共同点,譬如都爱泡书店。我泡书店,老实说最大因素是可以免费翻阅各种各样的新书,书我是很少买的。而兰则对小说情有独钟,很多时候喜欢坐在书店里要杯咖啡看半天,然后还会买几本回去。
屁股痊瘉不久的一个周日,我抽空陪兰泡了小半天书店,然后到附近的M记吃点东西当午餐。差不多吃完时,发现虹和她女儿来了。由于距离远,我当作没看见。当我和兰离开时恰巧要经过虹母女身边,她女儿眼尖,跟我打招呼,我只得停下摸摸她那可爱的小脸蛋逗逗她,然后向虹微笑一下当道别。刚走出两三步,虹忽然在我身后问:“你的腿怎么了?”声音不大,兰走在前面没留意,但却像有一种特殊的电波触及我的神经。我醒起刚才走路太放松了,让她发现我晃动屁股——其实也不夸张。我停一下说:“没什么。”并没回头,便正步离开。如今想来,当时我犯了个失误,没有介绍虹与兰认识,这为以后的误会埋下伏笔,我本来应主动跟虹说兰是我女友,但我却带着兰走了。
在送兰回去的途中,兰并没问我虹是谁,如果她问的话,我会坦诚的告诉她。兰是还比较单纯的好女孩。她不问,我也就不说了,免得她费心。不过也没什么,反正虹是难得一见。送走兰后,我就回公司加班。到天快黑时我才回家。那时,兰还没住进我家,回家得自己做饭,于是我先到超市备料。而且是要备好几天的粮草。在超市竟然又遇到虹,不过她没带女儿。
虹对我说:“可以聊聊吗?我把东西拿回家就可以来了。”
我说:“我还要回去做饭呢。”
“那方便么?我上你家去?”虹说。
她知道我还没成家。但她毕竟是有家庭的人了,这样晚上到我家来还真是不太方便。于是我说:“不方便。”
“为什么还要拒绝我?还不够吗?”虹盯着我。
毕竟是超市,这样对话下去会招惹围观者。“到老师家去吧,你回去跟家里说到****那里。”我就这样答复了她。
虹觉得也是办法,于是,坐我的车很快回了自己家就又一块往老师家方向驰去。以后,我们约会就拿这个办法。
其实那次并没有到老师家去,我们都怕吓着老师,但也没到我家来。我的心历经多年煎熬,有些麻木也有些硬了。最终,我把车开进海滨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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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在任何时候,我都是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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